《新商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守则》内师新商实〔2019〕2号
2019-03-18     来源:新商科实验教学中心   编辑:焦立名   查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的方针,为确保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实验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做好必要记录,实验教师应配合安全管理并教育学生安全进行实验操作。

  2、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教师对相关仪器设备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

  3、实验室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应定期检查线路和设备状况。

  4、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应妥善管理和保养,并保持完好状态,实验室管理员应了解其性能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5、下班时,工作人员要关好实验室门窗,防止物品丢失。

  6、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和学校保卫处。

  7、配合物资设备处和保卫处,每学期对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