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内师新商实〔2020〕4号
2020-03-06     来源:新商科实验教学中心   编辑:刘爱红   查看:  

一、参加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至少应在上课前 5分钟到达指定的实验室。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提前 15分钟打开实验室,接通电源,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上课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内、走廊上打闹或大声喧哗。严禁在实验教学专用设备中私自安装及运行与实验教学内容无关的软件或游戏程序,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各种外设。

三、实验室内,严禁携带、食用各种食品,严禁吸烟、乱扔纸屑、随地吐痰。

四、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严禁非正常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包括随意敲打计算机键盘及鼠标等外设,严禁私自拆装计算机主机、显示器等设备。如遇到设备故障,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或技术管理人员汇报,并由技术管理人员予以解决。

五、需要使用特殊的软件、工具等,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外借手续;凡因非正常使用造成设备、软件或工具损坏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并上报学院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