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2019-05-06     来源:新商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编辑:焦立名   查看:  

实验教学中心运行制度

一、管理模式

  中心为校级实验中心,挂靠经济与管理学院,接受校院两级管理,对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设主任1人,由学校直接任命。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中心对每一个岗位都确定了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聘用中心人员。所有受聘人员都要签定岗位聘任合同,接受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每年年终,中心根据受聘人员岗位任务书的要求,对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包括教学、教学改革、仪器管理、设备维护、公益事务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同时,中心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和纪律要求。

二、运行管理制度
  中心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实验教学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同时中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岗位责任制规定》《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实验室教师工作职责》《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实验室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设备赔偿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等多个制度文件,充分保障了实验教学规范有序进行